丛树片区道路及配套设施(一期)工程、丛树新型社区配套道路建设项目路灯工程整改选取公告
成都兴成华城市管理服务有限公司作为选取人,拟通过选取方式确定丛树片区道路及配套设施(一期)工程、丛树新型社区配套道路建设项目路灯工程整改的服务单位,现将有关事宜告知如下:
一、选取范围
二、资金来源:自筹。
三、服务期限:60日历天。
四、参选人的资格要求
1、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并提供有效营业执照。
2、资质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同时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信誉要求: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处于四川省行政区域内有关行政处罚及投标禁入期间。
4、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须为参选人本单位人员)。
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6、企业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省外企业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已公开的入川信息网页截图。
7、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与选取。
五、获取选取文件
符合公告要求、有意愿参与的单位请于2025年10月11日至2025年10月14日9:30~11:30,14:00~16:00(节假日除外)携带以下资料在成都市青羊区青龙巷36号泰业城中城14楼,四川建科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报名并获取选取文件:
(1) 单位介绍信
(2)经办人身份证及社保缴费证明;
(3) 营业执照;
(4)承诺书(详见附件)。
注:(1)以上资料除介绍信、承诺书收原件外,经办人身份证、营业执照验原件收复印件,社保缴费证明收复印件,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2)社保缴费证明是指:由社保部门出具的上述人员在该报名单位最近1个月缴费证明,从选取文件开始发售时间的上一个月或上上个月起算,往前推1个月的缴费证明,企业设立不足1个月的可少于1个月;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明材料,无需提供社保缴费证明;新聘人员在该报名单位的社保缴费证明不足1个月的,提供聘用合同。
六、参选文件的递交
1.参选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选时间,下同)为2025年10月16日上午10时00分,地点成都市青羊区青龙巷36号泰业城中城26楼,四川建科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开标室。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参选文件,选取人不予受理。
七、公告发布
本公告在《成华区门户网站》、《成都兴华生态建设开发有限公司网站》上同时发布。
八、联系方式
选取人:成都兴成华城市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市成华区北湖鑫园内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28-67999155
代理机构:四川建科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市青羊区青龙巷36号泰业城中城14楼
联 系 人:黄先生
电 话:028-81377882
公告附件
承诺书
我单位已了解贵单位对选取文件管理的要求,知悉应遵守的相应保密义务。我单位庄重承诺:
1、本次报名获取的选取文件,仅作为本单位参选文件编制使用,我单位将严格履行保密义务,不通过网站、邮箱、微博、微信、QQ、钉钉等任何平台、任何载体对外发布或传输上述文件的相关信息。
2、我公司对此次参选所提供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如有)、报名人员证件等相关资料真实性负责。
若违反此承诺,我单位自愿承担相关法律及经济后果。
单位全称(加盖公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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