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度成都兴华生态建设开发有限公司专家
征集公告
为了推进公司各项目顺利进行,成都兴华生态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拟面向社会公开征集专家,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专家组工作内容
参与我单位2026年度评标、咨询服务等日常工作。
二、征集范围
公司专家库年度规模控制在200人以内,根据项目需要,按以下专业领域进行配置:
(一)工程类专家(80人):包括但不限于城乡规划、勘察设计、土木建筑、市政工程、园林景观、工程施工、工程监理、工程造价、工程质量检测、项目管理等专业领域的专家。
(二)经济类专家(50人):包括但不限于投资策划与决策、财务决算、金融、资产评估、房地产评估、成本控制、贸易类等专业领域的专家。
(三)法律类专家(50人):包括但不限于经济法、商法、招投标法、合同法等专业领域的专家。
(四)劳务类及其他专家(20人):包括但不限于劳务管理、人力资源、以及公司项目评审所需的其他特殊专业领域的专家。
三、应征条件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和职业道德,能够客观、公正、诚实、廉洁地履行职责;
(二)具有《四川省评标专家库评标专家资格证书》;
(三)从事城乡规划、勘察设计、工程施工、监理、工程造价、工程咨询、工程质量检测、投资策划与决策、项目管理、财务决算等相关专业领域,具有丰富的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
(四)熟悉招标投标、项目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
(五)年龄原则上在70周岁(不含)以下,身体健康,能胜任评审工作;两院院士或享受政府特殊津贴者不受年龄限制;
(六)无经济及其他犯罪记录,无被取消评标专家资格等不良记录;
(七)符合国家及四川省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资格审查
根据应征报名情况,由成都兴华生态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对申报资料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专家,纳入成都兴华生态建设开发有限公司评审专家小组统一管理。
五、其他事项
(一)对专家遵守的法律法规、政策水平、职业道德水平和工作业绩等进行综合考核,实行动态管理。
(二)专家被抽中后,连续三次(含迟到超过半小时)不能参加评审工作,取消其兴华生态公司专家资格。
(三)专家答应参加评审,其后又因其它原因不能参加评审或咨询工作,造成评审或咨询工作延误的,三次以上取消其兴华生态公司专家资格。
(四)在评审或咨询过程中存在明显错误的,两次以上取消其兴华生态公司评审专家资格。
(五)在评审或咨询过程中有违法违规行为及其它招标投标活动中违法而受处罚或刑事处罚的,一经发现取消其兴华生态公司评审专家资格,并报相关主管部门处理。
(六)若为国家公职人员参与项目评审或咨询服务,不得取酬。
六、应征时间
2026年1月19日至2026年1月23日
七、应征方式
凡符合应征条件者,须通过以下方式报名:
在规定的应征时间内,将专家申请表(附件1)、专家承诺书(附件2)、专家基础信息(附件3)、身份证复印件、在四川省评标专家库内有效的评标专家资格证书电子档等相关证明资料发送至相应电子邮箱,每名专家仅可申报一个专业类别,邮箱名称请以“姓名+应征专业”命名。资料若未按要求提交,将不予通过,资料完整提交并经审核通过后,将在三个工作日之内以邮件形式回复。
工程类专家应征资料请发送至:1249447553@qq.com
经济类专家应征资料请发送至:1834730385@qq.com
法律类专家应征资料请发送至:649274442@qq.com
劳务类及其他专家应征资料请发送至:649274442@qq.com
八、征集公告发布的媒介
本次征集公告在《成华区门户网站》、《成都兴华生态建设开发有限公司网站》上同时发布。
九、联系方式
征 集 人: 成都兴华生态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 成都市成华区北湖鑫园内
联 系 人: 李先生
联系电话: 028-67999155
附件1
成都兴华生态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专家申请表
姓名 | 性别 | |||
出生日期 | 健康状况 | |||
工作单位 | ||||
身份证号 | ||||
联系电话 | ||||
四川省综合评标专家库评标专家编号 | ||||
四川省综合评标专家库中登记的评标专业(新) | ||||
有无直系亲属在兴华生态公司(或其子公司)任职 | ||||
需回避单位(除工作单位外) | ||||
本人自愿申请加入成都兴华生态建设开发有限公司评审专家小组,并对以上信息及所附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 申请人签名: 年 月 日 | ||||
注:本表经申请人下载填写并签名后提供。
附件2
专家承诺书
本人自愿申请加入成都兴华生态建设开发有限公司专家小组,并承诺如下:
(一)服从安排,自觉遵守纪律,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缺席。因故不能参加评审的,应在接到评审通知后一小时内通知公司合约部。
(二)认真执行招投标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对所提出的评审意见署名并承担个人责任。评审意见应当对投标文件的评分以及评为不合格的投标作出详细、具体的书面说明。
(二)对评审过程保密,不得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审有关的技术经济秘密或其他情况。
(三)遵守评审纪律,在得知将参与评审后,不得与任何投标人或者与招标结果有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的人进行私下接触,不得收受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的财物或其他好处。在评审结束前(即评审报告完成)不收受任何人以任何理由提前支付评审报酬。
(四)客观公正评审,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应主动申请回避,回避情形包括:
1.被评审单位工作人员或其近亲属;
2.与被评审单位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评审公正性的;
3.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4.其他需要回避的情形。
(五)接受、协助、配合有关行政监督部门的监督、检查。及时向主管部门反映或举报评审过程中出现的违法违规行为或不正常现象。
(六)不得出现以下情况:
1.在评审活动中存在违法、违规行为或严重评审错误;
2.在其他单位组织的评审活动中因过错受到通报处理;
3.私下接触、收受与项目有关人员的财物或其他好处;
4.违反规定向他人透露有关项目评审情况或其他信息;
5.私下之间达成一致,违背公正、公开原则;
6.以成都兴华生态建设开发有限公司评审专家名义从事有损成都兴华生态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形象、正当权益的活动;
7.因能力、身体健康等方面原因不能胜任评审工作。
承诺人(签字):
2026年1月 日
附件3
专家基础信息 | ||||||
专家号 | 专家姓名 | 专业 | 联系方式 | 银行卡号 | 开户行(精确到支行) | 身份证号码 |
(附件3请以Excel格式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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